省教育廳關于印發《行風建設群眾滿意學校標準〔試行〕》的通知
省教育廳關于印發《行風建設群眾滿意學校
標準〔試行〕》的通知
蘇教監〔2012〕6號
為進一步推進學校行風建設,根據《省政府糾風辦關于深化民主評議推進“群眾滿意基層站所”創建工作的意見》和《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12年全省民主評議中小學幼兒園行風實施方案》的要求,決定在全省中小學幼兒園中開展行風建設群眾滿意學校創建活動,省教育廳研究制訂了《行風建設群眾滿意學校標準(試行)》,現印發給你們,并就開展行風建設群眾滿意學校創建活動提出如下要求。
一、加強領導,落實創建責任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行風建設群眾滿意學校創建活動,要在當地政府糾風辦的組織指導下,明確目標,加強領導,精心組織,周密部署,督促各級各類學校認真開展創建活動,并切實履行對所屬學校行風建設的監管責任。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開展創建工作,把創建工作作為優化服務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糾風工作責任制、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重要舉措和加強行風建設的重要抓手,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,狠抓落實。
二、明確要求,切實推進創建活動。各地和各級各類學校要進一步細化量化行風建設群眾滿意學校標準,制訂符合本地本校特點的實施標準和詳細的實施方案,要突出重點,狠抓關鍵,針對薄弱環節抓落實。要堅持“標本兼治、綜合治理”的工作思路,切實解決學校行風中存在的問題。通過深入評議和持續創建,進一步加強全省學校行風建設,大幅度提高群眾滿意度。到2012年底,力爭全省學校群眾滿意度達80%以上,50%以上學校群眾滿意度達85%以上。省政府糾風辦今年將在民主評議12個公共服務行業政風行風的基礎上,表彰一批群眾滿意度較高的基層單位。
三、加大力度,積極開展宣傳工作。各地要通過報紙、廣播電視、網絡平臺等途徑,向社會廣泛宣傳開展創建滿意學?;顒拥闹匾饬x和舉措,宣傳教育改革發展的成果,宣傳行風建設的措施,努力營造創建活動的良好氛圍。
附件:行風建設群眾滿意學校標準(試行)
省教育廳
2012年8月21日